打算把 甘地與我 書中一些句子摘錄下來,
前幾天看完這本,覺得,很高興在二手書店遇到像這樣平常不太會去看的書,能一次認識了作者與甘地,以及當時的英國政客。
另外,如果現代的記者們,報導事情時能......已經很多人在說了,就別提了。
以下摘錄一小部分:
p.15
印度人偶爾會發動武裝起義,對抗白人征服者,雙方以殘暴的手段互相攻擊。在《大英百科全書》中,關於印度歷史的那一章節,內容充滿英國人的典型成見。其編者大膽寫出這麼一段資料:「早在一七六四年,英國人就得使用東方人常用的刑罰來弭平叛變,將觸法者從大砲中轟出,那三十名印度士兵就是被處以這種刑罰......。」我後來在喀布爾親眼目睹過這種場面。阿富汗的創子手把可憐的反叛者從砲口轟出時,有人解釋,這招不是「東方人」的;他們說是阿富汗人在與英國人戰爭時,向英國人學來的。
p.25
當我抵達德里時,甘地與篤信基督教的總督爾文勛爵,每天都在談判,有時談到深更半夜。總督要甘地取消公民不服從運動;而甘地要總督釋放五萬名印度民族主義人士。雙方已僵持多年,甘地要求英國即刻承諾,正式協商如何將印度歸還印度人。甘地雖然繁忙,但卻依舊同意馬上見我。這是我第一次發現,他和許多偉人一樣,有一種特殊能力:不管有多少要事纏身,總有辦法找到時間,來和我這種人處理比較不迫切的事務。我後來又多次見識到他這項能力。
p.76
「我認為,『完全獨立』並不排除與大英帝國合作,互惠雙方;但印度絕對必須有權脫離合作關係。完全獨立或許意昧著分離,但若我們能繼續當大英國協的一員,印度的政治中心將變成德里,而不再是英國倫敦的唐寧街。我承認,普羅大眾無法想像英國人會大方地賜予印度這種權利。大家都說英國人熱愛為自己和別人爭取自由,英國人自欺的能力實在沒有其他國家比得上。」
p.82
若英國人真的想幫助我們,他們必須願意讓印度享受擁有自由的喜悅,英國人自己也會誓死捍衛這種自由帶來的喜悅。我們重獲自由後,或許會犯錯,不過能犯錯的自由,甚至能犯罪的自由,才是值得擁有的。神創進了卑微的世人,賜予世人犯錯的自由,倘若真是如此,就算有人曾經而且能夠剝奪其他人的這項寶貴權利,但怎麼會有人以此為樂呢?這實在令我無法理解。
p.86
最後,我有話想對印度的年輕人說。諸位必須了解,我們還沒簽署和平協議,我們現在只是暫時達成和解。我懇求諸位年輕同胞,保持判斷力、冷靜、勇敢、耐心、理性。我自稱是六十一歲的年輕人,但就算別人認為我是風燭殘年的老古板,我還是有權利懇求諸位明辨是非。我不希望諸位認為老人家說的話就一定正確,我希望諸位思考權衡老人家說的話。若諸位認為我們這些老人把事情搞砸了,認為我們軟弱,可以叫我們退位,你們自己來治理。
p.91
註釋6:一九七六年七月六日,伊麗莎白女王二世在費城的美國建國兩百週年慶典上發表演說。我想,若甘地能活著聽見那場演說,肯定會很高興。「我們當時會失去美國這片殖民地,」女王說:「就是因為我們沒有政治家的風度,『不懂得適時用正確的態度放棄無法保留的東西』。」這評論用在一九三0年代的印度也相當貼切。
p.113
「雖然不情願,但我不得不斷定,英國的統治讓印度在政治上與經濟上都比以往更加無助。印度變得極度貧困,甚至無力抵抗饑荒。英國人出現之前,印度有無數農含在紡紗編布,正好可以彌補印度貧乏的農業資源。這種農舍產業攸關印度的存亡,但現在已經被加工業破壞殆盡了。加工業誠如那此,一親眼目睹的英國人所言:極度冷血無情。城鎮裡的居民太多不知道,那些挨餓的印度百姓正慢慢步入死亡;他們太多不知道那些粗鄙的便利用品,代表著他們為外國剝削者工作的酬庸;他們大多不知道那些利孟與酬庸都是從百姓身上榨取來的;他們大多不明白,在英屬印度依法建立的政府不斷在剝削百姓。在許多村莊內都有骨瘦如柴的百姓,不論如何用數字來詭辨欺騙,都無法辯解這個有目共睹的鐵證。
「印度的法律是用來保護外邦剝削者的。在公正地按驗觸犯旁遮普威嚴令的罪犯後,我認為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完全遭到錯判。根據我在印度處理政治案件的經驗,我認定,每十個被判有罪的人中,就有九人是完全無辜的,他們唯一的罪就是愛國。當印度人在印度與歐洲人對簿公堂時,百分之九十九的印度人都無法獲得正義的判決。這並不是誇大其辭,幾乎所有涉及上述狀況的印度人都有這樣的經驗。我個人認為,法律蓄意或無意間被濫用,以圖利剝削者。
p.115
「雖然我的行為依法論斷是蓄意犯罪,但我認為我是在善盡公民職責,因此,我在此懇求法庭針對我的行為依法判處最高刑罰。法官大人,您必須在兩個選擇中擇其一。若您認為您必須執行的法律是邪惡的,而且認為我實際上是無辜的,那您必須辭職,以脫離罪惡;但若您相信您所協助施行的制度與法律對印度人民有益,因而認為我的作為有害公眾福祉,那您必頌對我判處最嚴厲的刑罰。」
p.144
我在印度短暫停留的那段時間,在反抗英國官方的大型公民不服從運動期間,幾座城鎮內曾爆發印回衝突,他們的兇殘實在令我不寒而慄'雙方都有成千上萬的男女老幼慘遭屠殺。
英國人千方百計要讓這兩個族群互相攻擊,以防止他們團結爭取自治。但實在很難查出有多少這類鬥爭是英國人挑起的。孟買的英國警察機關首長曾經用幾近開完笑的口吻告訴我,要挑起印回衝突易如反掌。他說用一百美元就能挑起極度兇殘的衝突,只要付錢叫回教徒扔一隻牛的屍體到印度教寺廟內,或付錢叫回教徒丟一隻死豬到清真寺內,就能掀起一片腥風血雨,使許多人死於刀劍拳腳之下。
無論英國人幹過哪些事來囑動諸多這類屠殺,兩個族群的領袖都難辭其咎。這些領導人之中,有很多都是無恥喪德、毫無責任鼠的狂熱分子,會教唆己方信徒去屠殺對方信徒。
事實上,多數回教徒都和印度教徒屬於同一種族,擁有相同的背景。回教徒的祖先改信回教有兩個原因:第一是在蒙兀兒帝國統治期間被迫改信回教;第二就是受到回教吸引。第二種的人佔多數,因為回教宣揚四海之內皆兄弟,向印度教的低階種姓與被排除在種姓制度外的賤民承諾能獲得平等。......(這章提到許多在印度的兩種宗教)
p.158
在印度的那段日子,甘地向各地群眾演講時,我經常聽見他重提這個主題。
他會說:「若不能廢除賤民制度以及促成印回團結,就別想獲得自治......我們必須將廢除賤民制度擺在自治大業的第一位,若不消除這個汙點,自治將只是毫無意義的名詞。我認為,我們之所以會淪為『大英帝國的賤民』,正是因為我們使部分的國人淪為『賤民』。若不停止奴役印度斯坦那五分之一的人民,我們就沒資格獲得獨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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